广东服刑因暴力劝烟被加刑8个月
大家好,我是老周,在烟圈里混了三十多年,退休后也还是个烟民。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服刑期间因暴力劝烟而被加刑的案例。2013年,雷因被判刑,2014年他在里劝阻他人烟时,竟然动手打了人,结果自己也被判了8个月。这事儿让我想起了咱们烟民之间的一些矛盾,有时候为了戒烟,确实容易冲动。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说说这个案例。
雷曾因被判入狱服刑,在狱中服刑期间,他为了劝阻其他罪犯戒烟,竟用拳头殴打致他人骨折。近,广东乐昌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雷有期徒刑8个月,加前罪余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9个月20天,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9月29。雷因犯罪被广东省增城市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年12月3入广东省从化服刑(原广东省乐昌坪石)。
2014年3月3上午,雷在从化医院监区看到罪犯贺某在耳朵上夹了一支香烟,遂对其进行劝阻,但不听劝,双方继而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雷用拳头殴打贺某脸部几拳,并将其推倒在地继续殴打,后被在场的其他服刑人员及赶来的值班制止。经鉴定,贺某右锁骨骨折,属轻伤二级。
经审理认为,雷无视国家法律,在服刑期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在前罪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形下又犯新罪,应将新犯故意伤害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尚未执行的刑罚合并执行。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好了,今天的老周说烟就到这里。大伙儿在戒烟的时候,可要冷静啊,别因为冲动而犯下错误。咱们烟民之间,还是应该互相理解,互相尊重。老周下次再给大家带来更多有趣的烟圈故事,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