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中华香烟被判刑
大家好,我是老周,一个跟烟打了三十多年交道的退休质检工。今天咱们聊聊一个关于香烟的案例。去年,部组织的“清网”行动期间,一个船主因为中华香烟被判刑,而他的船也因为同样的罪行被判了刑。这个案子让我想起了时在车间评烟叶的子,那时候对烟叶的把控非常严格,现在看来,对香烟的管控也同样重要。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香烟的案例,看看其中的细节。
中华香烟船被判刑
中国烟网讯:船主让船从偷运一批“中华”牌香烟到汕头,结果被海关查获,船随后被判刑,但船主却一直逍遥法外。去年部组织的“清网”行动期间,船主余应武自首。昨,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面对检方的指控,被告人余应武表示认罪。
据检方起诉,2005年11月1,“应发8”船船主被告人余应武电话联系该船船杨茂源(已判刑),要求杨茂源等人驾驶“应发8”船从偷运一批“中华”牌香烟回汕头销售,并许诺支付25%的销售利润给该船11名船员,杨茂源表示同意。
次,杨茂源与11名船员驾驶“应发8”船从汕头出发前往。在船上,杨茂源将协助被告人余应武“中华”牌香烟及其报酬比例告知其他船员。同年11月5,“应发 8”船在油麻地“中28”和招商头正常装载了2个重柜和14个空柜后,仕州(已判刑)在联系购买了749条“中华 ”牌香烟,藏匿于“应发8”船舶内。同年11月6,“应发8”船返航至三门岛海关头,杨茂源等仅向海关申报了正常运输的2个重柜和14个空柜,未申报藏匿的“中华”牌香烟,被海关当场查获。经深圳海关计核,本案货物偷逃应缴税额623.97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应武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在内海运输国家进口的货物,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余应武表示认罪,他希望法庭能对他从宽处理。
好了,大伙儿,今天的老周就聊到这里。这个香烟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享受香烟的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希望大伙儿都能从中取教训,合法合规地享受生活。咱们下次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