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市启动爱国卫生运动:公职人员戒烟行动启动

大家好,我是老周,一个跟烟打了三十多年交道的退休质检工。今天咱们聊聊春市新出台的《春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这条例里头,最引人注目的是对烟的管控。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这可是个大。特别是公职人员、教师、医护人员,都得带头戒烟。这对我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提醒,毕竟烟这东西,得越多,身体越遭罪。


昨,春市法制办官网(.ccfzb.gov.cn)发布《春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春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已起草完毕,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及建议于2016年4月15前反馈至春市法制办(幸福街1888号市法制办立法处)或传送至邮箱yy4598@126.com。


《春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提到,每年4月为爱国卫生活动月,全市应当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知识,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公职人员、教师、医护人员应当带头戒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春市行政区域内不得设置烟草广告。

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城市河道、城中村、旅游景点、车站、机场、建筑工地、校园周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动人口聚居区,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场所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应当重点治理。

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加强秸秆、林下附植物、树木枯枝焚烧的管理,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田间及野外焚烧秸秆、林下附植物、树木枯枝。

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建立以空气质量为核心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遇有重污染天气,市、县(市)区人民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新闻媒体、移动客户端等载体向社会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醒有关单位和市民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好了,今天就跟大家聊到这里。老周在这里提醒大家,烟有害健康,戒烟从现在开始。咱们下期再见,记得关注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