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人数居首,健康危机亟待解决
我是老周,一个在卷烟厂工作了三十多年的老质检工。退休后,我还是喜欢跟老伙计们聊聊烟。今天,我要跟大家说的是一个让人心痛的话题:中国因烟致死的人数居世界首位。这可不是小数目,每年近100万人因烟相关疾病离世,这背后是多少家庭的破碎和痛苦。咱们得好好想想,这烟,到底该怎么?
中国因烟致死的人数居世界首位 烟是该定个法了
“只要走出家门,我就躲不开二手烟。”单位有同事烟,餐馆有顾客烟,车站有乘客烟,怀有三个月身孕的吴只有在家中才能享受到无烟的环境。“烟是你的权利,但请不要影响别人。”吴是公共场所禁烟的拥护者。
由卫生部起草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了公共场所禁止烟的内容。有消息预测,条例出台也就是近期的事。
条例有望解决吴出门的担忧,也给烟民们带来一个难题:烟,去哪儿?
广电总局下达影视“禁烟令”
国家广电总局前不久就“电视剧《新上海滩》因烟镜头过多遭联名”一事做出回应,表示今后将要求各级机构对影视作品中滥用烟镜头等现象给予,加强。
有人认为此举小题大做,很多烟民更是觉得跟他们“过不去”。
《2007年中国控制烟报告》显示的数据令人震撼。报告指出,我国目前约有3.5亿烟者,居世界各国之首,每年死于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近100万。另据世界卫生组织估算,中国的烟民数量在以每年300万的速度增。
影视剧除了娱乐之功能外,宣传教育功能也是其重要功能之一。影视中的“云吐雾”镜头无疑对青少年影响很大,影视剧“禁烟”拓宽了社会公共资源参与禁烟的“空间”。我国参与的“全球青少年烟草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在家中和公共场所受二手烟危害的比例分别为43.9%和55.8%。
影视剧“禁烟”,不是小题大做。
危害惊心禁烟势在必行
被动烟的问题已提出多年,人们深知其害。但《2007年中国控制烟报告》中指出的被动烟危害仍令人心惊:我国遭受被动烟危害的人数达亿,每年死于被动烟的人数超过10万。报告呼吁公众向被动烟现象说“不”。
据介绍,卷烟点燃时会产生极高温度,这时产生的烟草烟雾中含有4000多种化学物质,包含许多有毒有害物质,其中有40多种物质具有致癌。二手烟雾中含有几百种已知的有毒或者致癌物质,包括甲醛,苯,氯乙烯,砷,氨和氢氰酸等。二手烟雾已被美国环保署和国际癌症研究署确定为人类A类致癌物质。
被动烟对儿童健康的危害,涉及到儿童生发育各个阶段。胎儿期母亲的主动或被动烟,出生后的被动烟都能引发儿童疾病,如婴儿猝死综合征,急慢呼系统疾病,急慢中耳疾病等,诱发或加重哮喘,影响肺功能的发育。
家庭,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都是人们经常到二手烟的地方。根据2002年的调查,被动烟人中,82%在家庭中,67%在公共场所,35%在工作场所二手烟。
如果烟人数少,房间面积足够大,能不能二手烟的危害呢?
对此,中国控烟协会副会兼秘书许桂华指出,“国内很多地方以为在车站,餐厅搞个烟区就可以免除二手烟危害,这其实是错误的。”她表示,在泰国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会议上,分隔烟区,非烟区来实现所谓烟草烟雾“完全”的做法,已经被各国卫生专家所否定。
研究表明,将烟者和非烟者分开,净化空气或装置通风设备等,都不能消除二手烟雾对非烟者的危害。在同一建筑物内,暖气,通风,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会把二手烟雾传送到整个建筑物中的每个角落。“只有完全无烟环境才能真正有效地保护不烟者的健康。”许桂华说。
“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甚至是一种习惯势力。如何改变这样一种习惯,国家立法是一个重要的开始。”卫生部“公共场所禁止烟立法准备研究课题”负责人崔小波表示。
现有控烟立法不完善
一些国家和地区控烟的经验显示,立法是实现室内环境无烟化的关键。很多国家和地区禁止烟的公共场所已从公共交通工具,电影院,购物中心,银行,学校,医院等,逐步扩展到办公场所,又进而扩展到大众餐饮所。这一过程,体现了社会越来越注重对不烟人的尊重和保护。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烟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多是出现在相关法律法规的某些条款或细则中。如1987年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91年卫生部发布了该条例的实施细则,规定了影剧院,录像厅,音乐厅,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商场,书店,,公共交通等候室共13类公共场所禁止烟。1991年通过的《烟草专卖法》总则中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烟。”1991年通过的《未成年人保》中二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室烟。1997年全国爱卫会,卫生部,铁道部,交通部,建设部,民航总局颁布《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烟的规定》,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烟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我国公共场所禁止烟地方立法始于1993年。截至2006年10月底,全国各地先后有1个城市和地区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烟的规定。我国公共场所禁止烟地规从无到有,从粗到细,对控制各地区公共场所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还存在不足:
一是目前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控烟法规的仅占45.7%,一半以上还存在控烟法规的空白。二是禁止烟场所比较局限。绝大多数地方规定禁止烟的场所只限于医疗机构,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托幼机构,学校,会议室,图书馆,展览馆,公共交通工具,邮电,金融业的营业厅等少数场所。只有广州市和深圳市规定在设有空调的餐厅内禁止烟。在所有的地规中,办公室等工作场所均未列入禁止烟的范围。三是法规内容限定模糊,执法主体不明,可作不强。如一些条款规定对违反者“予以行政处分”或“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但没有明确执法主体,也未规定具体给予何种处分。
专家表示,一个完善的控烟立法除了要强调执行公共场所严禁烟的规定外,还要包括严禁香烟广告,加强烟盒上烟害警示,烟税征收,加大普遍控烟教育宣传和提供戒烟服务等种种措施。其综合作用一是压缩烟民烟空间,烟民散布二手烟害的机会,促进烟民戒烟。二是保护非烟民,他们的自卫条件和鼓励他们协助烟亲友戒烟。三是劝阻青少年不要开始烟,以断绝烟大军的来源。
“公共场所禁烟”纳入全国法规
2006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中国生效。公约明文规定:“每一缔约方应在国家法律规定的现有国家管辖范围内采取和实行,并在其他司法管辖权限内积极促进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实施,行政和(或)其他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适当时,包括其他公共场所,烟草烟雾”。
我国在首次发布的《2007年中国控制烟报告》中强调,立法是禁止在公共场所烟的关键措施。报告指出,中国要为有效履行控烟框架公约全力以赴,修订控烟条例,推行控烟措施,补助地方控烟经费。
“国家提倡在公共场所禁止烟。”“营运出租车,公共电汽车,封闭式空调列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以及烟区以外的候车(机,船)场所禁止烟。”今年6月21,法制办公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共场所设置的烟区(室)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烟区(室)室内空气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和卫生要求;公共场所设置的烟区(室),卫生间及应当具有独立的排风系统。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禁止烟的区域设置醒目禁止烟警语和标志,禁止烟区不得放置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如果公共场所经营者在设置的烟室(区),卫生间及未按规定设置独立排风系统,或者未按规定设置禁止烟警语和标志或在禁止烟区放置烟,或者设置自动售烟机,征求意见稿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说到底,烟是个人的自由,但健康是大家的责任。希望这篇文章能让大家对烟的危害有更深的认识,也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为一个更健康的公共环境出一份力。老周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关注健康,关注烟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