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售烟获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大家好,我是老周,一个跟烟打了三十多年交道的退休质检工。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案例,一个名叫张某的,因为无证售烟被判了缓刑。这事儿让我想起了时在车间评烟叶的子,那时候对烟草的规矩可是清清楚楚。张某这个案例,涉案金额虽不大,但却是典型的非法经营。他不仅没证卖烟,还从多个零售店收购中华香烟,这种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卖烟可不是随便就能的。下面,我就来详细给大家说说这个案例。

据潍坊晚报讯 家住奎文区同心园小区的张某,在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多个烟草零售店内收购中华香烟后非法经营。4月5,记者了解到,张某犯非法经营罪,被高新区人民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张某今年43岁,在没有烟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他多次从高新区、寒亭区等多个烟草零售店内收购中华香烟,并对外非法经营。案发后,侦查机关在张某的住所及轿车内,扣押欲非法销售的中华香烟(硬盒)152条、中华香烟(软盒)39条。此外,还查明,被告人张某非法经营中华香烟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余元。

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刑罚。鉴于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张某犯非法经营罪,高新区人民决定,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赃物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好了,今天的老周说烟就到这里。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无论是卖烟还是买烟,都要遵守法律法规。希望大家都能从张某的案例中取教训,合法合规地享受烟草带来的。咱们下期再见,老周在这里等着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