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共场所控烟新规明年1月1起施行,电子烟也在禁烟范围内
大家好,我是老周,一个跟烟打了三十多年交道的退休质检工。今天咱们来聊聊杭州的新版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这条例可是大,明年1月1起就要正式实施了,连电子烟都纳入了禁烟范围。我时在车间评过烟叶,对这行当可是了如指掌。这次条例的修订,可是经过了好几轮的讨论和审议,可见相关部门对控烟工作的。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详细说说这个条例的具体内容。
9月28上午召开的浙江省十三届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烟条例》等三件报批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
其中,8月下旬已经杭州市十三届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烟条例》拟于明年1月1起施行。
新版杭州“控烟令”规定,烟是指、呼出烟草的烟雾或有害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烟;部分公共场所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体育健身场馆、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坐席、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的室外区域也禁止烟。
但娱乐、经营住宿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场所,在一定期限内为烟场所。烟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应按要求划定或设置烟区(室),具体期限和烟区(室)的设置由市人民规定。期限届满后,烟场所禁止烟。
“控制烟场所范围是条例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涉及面比较广,受到媒体、社会各界关注。”杭州市会提交的《关于<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烟条例>的说明》中指出,为顺应控烟工作趋势,履行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承诺,回应各方关切,条例修订后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工作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烟。考虑到现实情况并有利于作,烟场所也需要时间转变经营,条例对部分烟场所设置了过渡缓冲期。
上,新修订的《条例》改变原来卫生行政部门一家负责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教育、文化、旅游、体育、民政、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管理、、城市管理、园林绿化、文物、房产、铁路、机场等多部门综合执法。
对违规在禁止烟场所或区域内烟的个人,可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禁止烟场所和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若未建立禁止烟或烟的管理制度,在本单位禁止烟场所或区域内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可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好了,今天关于杭州公共场所控烟新规的介绍就到这里。希望大家都能遵守新规,共同一个更健康的生活环境。我是老周,咱们下回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