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健康与安全的双重保障

大家好,我是老周,一个在卷烟厂工作了三十多年的老质检工。退休后,我依然关注着烟草行业的,尤其是公共场所禁烟的话题。近年来,我国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呼声越来越高,卫生部部陈竺也表示,到2011年,我国将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作为一名资深编辑,我深知烟对健康的危害,也见过因烟引发的火灾事故。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公共场所禁烟的好处,希望引起大家的。

公共场所禁烟百利无一害

  前不久,卫生部部陈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共场所禁烟正在立法,到2011年,我国将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另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自2011年1月起,中国应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烟。

  期以来,烟既是损人健康的祸端,也是引发火灾的根源,烟民在公共场所云吐雾也是让许多人深恶痛绝的事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必将成为保护公众免受烟危害和杜绝火灾发生的有效措施,有利而无害。

  烟无益,祸患无穷。据2009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报告,全世界死于烟相关疾病的人数每年高达500万。其中,中国的人数为100万人,并呈继续增趋势。另据了解,我国现有烟者3.5亿,但遭受被动烟的人数却高达亿,每年因烟死亡的100万人之中,归因于被动烟的死亡人数达10万人。不仅如此,因烟不慎的事故层出不穷,尤其是公共场所死伤火灾事故,更是害人不浅。

  1987年5月6,大兴安岭地区发生建国以来最为惨重的特大森林火灾,27个昼夜,烧毁森林70万公顷,三座城镇化为废墟,近200人丧生,6万多人无家可归,在已查明的4个起火点中,就有2个是烟引起的;2004年2月15,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造成人死亡,70人受伤,其原因为一雇工在装有纸壳的仓库中烟,并将烟头掉在地上引起的。2009年12月1925时许,CRH2型G1048次列车出现设备故障,列车晚点3个小时,上千旅客出行受到影响,经查是有旅客在列车内烟所致。而据我区消防部门统计,2010年至今,我区已发生2起由于乱扔烟头的火灾事故。 ://

  禁烟,方可奏效。一直以来,“烟危险,害人害己”,“禁止在公共场所烟”等警示标语不时地震动着广大烟民的耳膜。我国的一些法规也不同程度地规定了禁烟的相关内容,但这些规定相对零散,存在禁烟场所,禁烟范围,执法主体,处罚力度等方面不同程度的缺陷,烟民在公共场所云吐雾的现象似乎是屡禁不绝。2009年8月29,湖北赵某某在重庆朝天门金海洋批发市场4楼楼梯口烟,被处5天拘留,成为全国公共场所烟被拘的第一人。

  尽管《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使用明火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烟,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以下拘留。但烟遭到拘留仍然遭到了大规模的质疑。其一方面折的是执法的软弱,相关法律从来没有在现实生活中得以体现。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我国目前尚无一部统一的禁烟法律,对相关执法难以概全和规范。公共场所禁烟一是需要加大相关执法的力度和宣传;二是应通过专门的立法具体明确。

  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护卫公众生命财产的大势所趋,我们期待这一时刻的尽快到来。

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不仅是对公众健康的保护,也是对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作为一名老烟民,我衷心希望这一政策能够有效执行,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健康、安全。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我的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