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烟民失火案警示:烟头之火,不可小觑
老周这把年纪了,跟烟打了三十多年交道,时在车间评过烟叶,退休后爱跟老伙计们聊烟。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让人痛心的案例。有个老太太,烟龄有五六十年的,结果因为一个烟头,引发了一场森林大火,自己也因此走上了犯罪道路。这事儿让我想起了那句老话,烟头虽小,火势可大,大家可得点心啊。
60年烟龄的老太太烟惹出的祸
据我要戒烟网()讯:年上70多岁的老太太刘福香已经有五六十年的烟龄了,却万万没有想到由于自已的这一嗜好酿成了一场森林大火,也使自已走上了犯罪道路。
在公开审判现场,老人最后陈述时用自已的亲身经历,并立誓戒烟以告诫数百旁听众。4月27,江西省遂川县人民对这起失火案进行了就地公开审理和宣判,被告刘福香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
2009年2月12上午12许,被告人刘福香到本村责任田做农活,中途休息烟,完烟后被告人刘福香随手将烟头丢在田边的茅草中,由于天气燥且风大,烟头引燃田坎的茅草后烧毁周边的山场,继而引发森林火灾。
经森林火灾鉴定会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6亩,折合林木蓄积818.9立方米,造成经济损失178745元。
审理认为,被告人刘福香违反森林法的有关规定,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6亩,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被告人刘福香归案后认罪态度,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老周今天就跟大家聊到这里,希望这个案例能给大家敲响警钟,烟民朋友们,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烟头一定要妥善处理,别让悲剧再次发生。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