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卷烟,顶包者也被判刑,烟草市场再敲警钟
老周这把年纪了,对烟这东西可是有着三十多年的了解。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事儿。最近啊,铅山县对一起非法经营卷烟的案件进行了宣判,涉案的两个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一个被判了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还有一个被判了四个月的拘役。这事儿可大可小,但涉及到法律,那可就得认真对待了。我时在卷烟厂质检,对这行可是了如指掌,所以看到这样的新闻,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烟草制品一直都是国家专售的特殊商品,想要经营、销售卷烟,必须先要取得烟草局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大批量运输卷烟时,还需要办理运输许可证。虽然打击非法经营、严打假冒伪劣卷烟,一直都在不遗余力的开展,但近年来打击力度可谓更加明显。一些制假、倒卖卷烟的团伙或个人,频频被查处或判刑或处罚金。
近铅山县就对私下贩卖卷烟的湖南籍,以及帮其顶包的嫌犯做出了依法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私下贩卖卷烟被判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涉嫌顶包的杨某包庇罪名成立,被判拘役4个月。
案发去年10月30,被告陈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证的情况下,携带非法收购的泰山、黄金叶共计百条香烟。于乘坐的大巴车上,被铅山县烟草局查获并扣留。
经查,陈某因非法经营烟草已被多次警告。为了逃避责任,陈辉指使杨某为其顶包。杨某在接受烟草局调查和讯问时被识破。
鉴于两被告人有悔罪情节,作出了如上缓刑判决。
好了,大伙儿,这事儿就聊到这里。老周在这里提醒大家,合法经营,遵纪守法,这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到的。别因为一时的私利,而触犯了法律,到头来害人害己。咱们烟民也要警惕,别让这些非法经营的行为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