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卖烟女子获刑11个月,法律意识需加强

大家好,我是老周,一个在卷烟厂工作了三十多年的老质检工。今天咱们聊聊一个案例,一个四川女子因为微商卖烟被判刑11个月。这事儿让我想起了时在车间里评烟叶的子,那时候咱们对烟草可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现在,微商这么火,但法律意识却不能丢啊。这位女子就是因为在微商平台上卖烟,结果触犯了法律,被判刑了。下面我就给大家详细说说这个案例。


微信,成为现代人沟通交必不可少的工具,由微信所带来的微商在近几年更是崛起。微商是一个新鲜事物,很多人在微商里创造了财富奇迹。但是近,四川一位女子正是看中微商能带来丰厚的利润而开始买起香烟,女子并不知道微商卖烟已经犯法,被捕后稀里糊涂,对自己所犯罪行均已认罪。


来自四川达州的王于2013年6月在中专毕业,后在一家化妆培训学校学习了3个月。学习结束后王一家化妆店工作,半年内,王觉得挣钱太少,又看到网上有人招销售卷烟的,于是她便有了转行的想法。2015年2月,她正式做起了网上销售香烟的生意。

2015年2月7,王第一次从成都人某处购得一批香烟,利用自己之前网上卖面膜的销售经验开始宣传推广。 9个月时间,王通过微信、平台,销售香烟5万多元,获利1.5万多元。

2015年10月27,王的“上级”某被淮安市拘留,“上级”吴某被河南驻马店南海分局立案调查。两人分别交代出下线——达州的王。

2015年11月2中午,王给客户寄货时,被蹲守在她家楼下的达州市抓获,当场扣缴10条大熊猫香烟。警方在她家里还搜出玉溪6条,万宝路1条,阿里山1条。很快,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王刑事拘留。

由于王年纪小,人比较单纯,不懂法律,所以当她站上法庭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今年8月24,王以犯非法经营罪,被达川区判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同时判决对其作案工具和香烟予以没收,对非法所得1.5万元予以收缴。

香烟是国家专营专卖的产品,属于经营,要想香烟必须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醒微友们,微商有六大雷区,千万不要。六大雷区为:药品,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发包,视频,微信传销。只要其中一个都是涉及犯法的。


各位朋友,这事儿提醒咱们,无论是做什么生意,都要先了解法律,别因为一时的利益而触犯法律。我是老周,希望大家在享受生活的也能遵守法律,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