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烟触犯消防法,深圳首例拘留两天
大家好,我是老周,在烟圈里混了三十多年,退休后还是离不开这口烟。今天咱们聊聊这个事儿,一名在深圳公共场所烟,结果被拘留了两天。这事儿可大可小,但细究起来,它不仅违反了《深圳控烟条例》,还触犯了《消防法》。这可是3月1控烟条例实施以来,首个因在火灾危险场所烟而被拘留的案例。这让我想起了以前在车间里,那些不把安全当回事的兄弟们,现在看来,这烟得可真得悠着点啊。
在火灾危险场所烟被拘留两天
中国烟网讯:福田消防大队昨通报称,一名因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公共场所烟,被警方行政拘留两天。据了解,该不仅违反《深圳控烟条例》的规定,且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这是深圳3月1实施控烟条例以来,因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公共场所烟而被拘留的首起案例。
消防部门提醒,3月1起,深圳严禁在公共场所等有禁烟令的地方烟。根据新条例,市国家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16类场所为禁止烟场所。从3月8到14,深圳将举行“集中行政处罚周”活动,消防部门将加大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核查力度
好了,大伙儿,这事儿就聊到这里。老周在这里提醒大家,公共场所烟可大可小,但一旦触犯了法律,那可就不好玩了。安全无小事,咱们还是遵纪守法,文明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