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部违规用购烟被处分
老周这把年纪了,在卷烟厂工作了大半辈子,对烟这东西可谓是了如指掌,每一根烟的来历、每一款烟的特色,他都能娓娓道来。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事儿,武汉有个部门,因为用购买香烟,结果被处分了。你说这4000块钱,买烟也就够个两三天,可这事儿一出,影响可就大了,不仅损害了部门的形象,也让人对的使用产生了质疑。咱们得看看这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部门管理不善,还是有人私心作祟?
3月31,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违规使用购买香烟,一名区委党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凌加启,1988年7月加入,2014年8月至2016年4月任蔡甸区委党委、办公室主任,分管机关财务工作;2016年4月至今任蔡甸区委党委、督查室主任。系蔡甸区第六届会。
2015年1月,时任蔡甸区委办公室主任凌加启在未请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下,安排财务科负责人购买6条香烟及若副食品派发给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夜间加班的执法人员,费用共计4000元,其中香烟1440元。同年3月,财务科负责人将上述费用使用副食发票以“专项整治”名目填写报销单据,经凌加启签批 “属实”后予以报销。2016年1月,凌加启再次安排财务科负责人购买4条香烟及若副食品派发给加班的执法人员,费用共计2000元,其中香烟960元。同年3月,财务科负责人将上述费用亦使用副食发票以“专项整治”名目填写报销单据,经凌加启签批“属实”后予以报销。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经凌加启安排、审批,蔡甸区委违规使用购买香烟共计2400元 。
办案人员介绍,凌加启身为党员部,在分管机关财务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购买香烟,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凌加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哎,老周这把年纪了,还是得提醒大家,不是自家钱,得用在正道上。这事儿一出,也给咱们提了个醒,使用可得严格把关,别让这种小事儿影响了咱们的大好形象。咱们作为老一辈,更应该以身作则,教育下一代要懂得珍惜来之不易的公共资源,让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