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男孩拦车乞讨烟,折监护失责与法律盲点
大家好,我是老周,一个在卷烟厂了三十多年的老质检工。今天看到这个新闻,心里不是滋味。一个三岁的小家伙,本该在父母的呵护下快乐成,却要出来拦车乞讨,还学会了烟。这不仅仅是孩子的悲剧,更是我们社会监护失责和法律盲点的体现。我时在车间里评过烟叶,那时候就知道,烟这东西,对小孩子来说,是绝对不能沾的。现在,看到这样的新闻,真是让人痛心疾首。
近,有网友发微博晒出一个视频,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四处拦车乞讨,令人诧异的是,男孩手中竟一根香烟,不时熟练地上两口!现代快报记者在微博看到:“宿迁洋河小街路站台,一位带着三岁孩子乞讨,无任何疾病,有路过车就让孩子去拦下要钱,马路上特别危险,嗜烟酒成,孩子烟也是平常 …… ”
3岁男孩在的误导和教唆下,不仅烟成,还期在公共乞讨,让孩子从一开始就没有形成应有的尊严,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男孩夜晚还在露天等车平台住宿,更让人倍感痛心。3岁男娃的遭遇,透孩子的不负责任,造成了孩子不幸的遭遇,但外界又不能止于对孩子的同情,而应该尽力把孩子从这个苦命的泥淖中拯救出来。
男孩在街面上乞讨已经有些时,孩子风餐露宿,养成了烟不良嗜好,还沿街乞讨,作为男孩的,必须要承担监护失利的法律后果。子不教父之过。千年古训早已明确了父辈教育子女的责任,如今仍然出现放纵孩子沿街乞讨,烟成,实属不该。
《未成年人保》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烟、酗酒、浪、沉迷以及、、等行为。而3岁男孩沿街乞讨,恰恰出作为监护人的严重失职的事实。
倘若父母因为没有行为能力,或者重病等客观原因不能照料和监护男孩,相关的责任还可以减轻。事实上是,这位男孩的好吃懒做,对孩子的教育放任不管,还存在利用孩子进行乞讨的严重违法事实。人民等部门出台了撤销监护人监护资格的司法解释,就涉及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情况,男孩的遭遇,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尽快让男孩远离沿街乞讨恶习,远离居无定所,应该是当务之急。
男孩的遭遇,已经为当地社会救助局所熟知,但男孩却依然没有沿街乞讨的窘境,一方面与其不履行监护义务有关,另一方面,也出社会救助部门在贯彻儿童保障机制上的盲点。
近年来,南京饿死幼童案,石家庄一女儿案等儿童案件时有曝光,已经给儿童权益保障提出了非常紧迫的问题。全面落实儿童权益保障机制,是杜绝“烟乞讨娃”现象继续发生的关键措施。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与男孩再次取得联系,确定是否具备监护能力。在核实后,根据情况对男孩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直至取消其监护资格,由民政部门等相关组织代为照顾男孩,真正将男孩从沿街乞讨拉回到正常生活中。
说到底,这起事件反映出我们社会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还有很多不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引起,真正保护好每一个孩子,让他们在阳光下健康成。老周在这里提醒大家,关爱未成年人,从我们每个人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