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员倒卖香烟牟利,被判刑处罚金
大家好,我是老周,一个在卷烟厂了三十多年的老质检工。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关于香烟的小故事。最近,两名列车员因为倒卖香烟被判刑,罚金数额还不小。这事儿让我想起了时在车间里评烟叶的子,那时候可没有这么多的歪心思。现在,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说说这起案件,希望大家能从中取教训,别让贪念蒙蔽了双眼。
听说异地卷烟价格高,为了牟利两名列车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携带卷烟到义乌交易。于今年5月11在火车站交易时被执法人员查获。昨义乌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姚、吴两名嫌疑人提起公诉,最后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和一年,缓期执行。并根据二人涉案金额的多少,分别处以不同数额的罚金。
姚梅、吴余南皆为湖南籍人士,本是沙客运站怀化←→深圳线的列车乘务员。去年年底姚梅结识了在义乌经商的老乡,了解到义乌卷烟价格要高于湖南,并攀上了义乌烟酒行零售商骆某。在骆某的指点下,姚梅了解到义乌利烟比较畅销。于是姚梅怂恿同事吴某,一起携带卷烟到义乌卖给骆某牟利。
今年3、4月期间,姚、吴二人从怀化以0元一条的价格,购得400条利卷烟,并利用职务之便将卷烟带至义乌,以每条加价10元的价格贩卖给骆某。
尝到甜头后,今年5月姚、吴二人再次商量以同样的携带卷烟,卖给骆某。11当姚、吴二人携带卷烟至义乌,在火车站与骆某交易时被执法人员所查获。
经鉴定,姚吴二人携带的卷烟系,审讯过程中姚某、吴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今年1~5月期间,两人分多次携带卷烟至义乌贩卖,共计300条和150条。义乌烟草局提供了这一期间义乌利卷烟的零售价格数据,按每条800元算,姚、吴二人非法经营销售的卷烟金额分别为24万和12万元人民币。
好了,今天的故事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在享受香烟的也能清醒的头脑,别让一时的贪念毁了自己的前程。我是老周,咱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