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禁令:为何适得其反?
大家好,我是老周,一个跟烟打了三十多年交道的退休质检工。退休后,我经常跟老伙计们聊烟,也喜欢关注一些香烟相关的新闻。最近,看到宣布了一项完全禁止电子香烟的禁令,我觉得这个决定有些奇怪。要知道,电子烟作为一种伤害的工具,在国外已经了认可。而这次的禁令,不仅让很多人感到困惑,还可能让烟草公司受益。下面,我就来跟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去年十月,一位官员宣布了一项完全禁止电子香烟和其他创新烟草产品的禁令,这是意想不到的掉头。2018年6月,立法者提出了更为合理的法规,禁止销售电子香烟,加热不产品和草本香烟给未成年人,在这些产品的包装上放置健康警告,并禁止任何广告。从本质上讲,这些规则将以与可燃香烟相同的对这些产品进行。
下个月,母校合作会和家教师协会联合会向幼儿园、中小学学生的家发放了问卷,以评估他们对蒸汽电子烟的看法。结果表明,大多数家都希望禁止使用这些产品。
不合理的禁令
为此,决定实施更严厉的禁烟令,并于本月初向立提交一项法案,修订现行的《烟条例》,将新的电子烟规定包括在内。根据拟议的法律,使用蒸汽电子烟产品仍然是合法的,但在非烟区使用电子烟产品将受到1500港元的固定罚款或5000港元的罚款。
另一方面,禁止进口、生产、分销和推广电子烟增值产品,任何不遵守规定的人将面临最多6个月的监禁和5万港元的罚款。禁止以品、礼品等形式发放,对货物和过境人员免予发放。
这一动议自然引起了伤害专家的,在《》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这项禁令的原因“很奇怪,而且说得很好。”说,这项禁令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这样人们,特别是未成年人,就不会受到鼓励。误入烟区。当研究表明这些设备是很好的伤害和戒烟工具时,为什么要使用电子烟产品而不是针对香烟?
不健全的“门户理论”不断地影响政策
提出这一观点的理由可以追溯到臭名昭著、被证明是不准确的“门户理论”,或是假设烟者食尼古丁可能人烟。在英国等设备完全认可的国家观察到的增值率上升和烟率下降,表明这一理论没有道理。
我们的政策制定者一定忘记了青春期的一切:通常,成年人越是“禁止”某些事情,就越有动力去做不允许做的事情。更令人费解的是,的禁令并没有禁止使用电子烟。理由是它并不是在惩罚用户,”文章指出。
事实上,这是:禁令只会鼓励人们从繁荣的黑市购买。而且,最终,的目标是抑制这种习惯。相反,他们很可能会转向香烟。”
好了,今天就跟大家聊到这里。老周觉得,政策制定者在制定禁令时,应该更加谨慎,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毕竟,我们的目标是为了大家的健康,而不是让烟草公司从中获利。希望大家都能理看待这个问题,共同为健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