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240.6条香烟,谎称用于深圳香烟博览会

大家好,我是老周,一个跟烟打了三十多年交道的退休质检工。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新鲜事儿。最近,有人在高速公路上非法运输了240.6条香烟,还谎称是去深圳参加香烟博览会用的。这事儿可大可小,但涉及到法律问题,咱们得好好说说。我时在车间评过烟叶,对这行当还是有点了解的。


4月14,省高警总队麻城大队在大广高速公路新洲服务区开展集中整治,在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车驾驶员东张西望,有躲避检查嫌疑,立即上前检查。在打开后备箱后,发现车上有几个大箱子,经过拆箱后,里面装载的全是五光十色的各种类型烟草,但驾驶员无法出示合法的运输手续。 经过对驾驶员张某的进一步询问得知,该车烟草是从河北某地装运,托运人未向张某提供任何有关烟草运输的合法手续,该车途经大广高速公路,准备运往深圳。张某向声称,这次运输的香烟是准备在深圳开香烟展销会时使用。在质问张某香烟展销会细节时,张某面露难色,恳请照顾。


经过点验,该车非法运输运输的香烟共计240.6条,48120支,涉及到白山、双喜等22个香烟品种。 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数量。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异地携带卷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法〔2013〕434号)有关异地携带卷烟的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的规定,异地携带卷烟超过50条的,即按照无证运输的规定进行处罚。

据此,驾驶员张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运输烟草,立即与麻城市烟草专卖局取得联系,将涉嫌非法运输烟草的车辆和违法人移交给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好了,今天的老周说烟就到这里。大伙儿在买烟的时候,可得擦亮眼睛,别让这些非法运输的香烟混进市场。咱们烟民也要有责任,共同维护一个健康的烟环境。老周下次再给大家带来更多有趣的烟事,不见不散!